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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名男子和兩名才18歲和11歲的兒子,去年因為身分被冒用,在加上搬家的關係,沒收到傳票,也沒到案說明,被檢方通緝,儘管事後這名男子帶著大兒子主動向檢方報到,也獲得不起訴處分,卻忘了帶11歲的小兒子向少年法院聲請撤銷,被發布少年協尋,這個月14日,男童被員警帶回派出所時,還天真問什麼叫做通緝,少年協尋,警方追查後,雖然知道是因為當事人不懂法律,才會造成誤會,最後還是得依法處理。



明明才11歲,怎麼成了詐騙集團的人頭戶,還被法院發布少年協尋,員警和家長到學校,把人帶回派出所時,這名就讀小學五年級的黃姓男童,不斷東張西望,十分好奇,甚至還天真的問,什麼叫通緝。

原來在去年,黃姓男子發現,自己和兩名兒子的身分,遭到冒用,欠下大筆債務,當時因為工作的關係,經常搬家,沒有收到地檢署的傳票,遭到通緝,事後這名父親趕緊帶著大兒子向檢察官報到,調查後,檢方確定支票上的簽名以及身分,並不是同一人,最後不起訴處分,以為這樣就沒事,因為不懂法律程序,忘了帶11歲的小兒子到少年法院聲請撤銷。

北市圓山派出所所長劉昌祺:「是爸爸和哥哥報到,獨漏這個小朋友,才會產生今天這樣的情形。」

只是員警一見到才11歲的黃姓男童,也當場嚇了一跳,雖然知道小孩無辜,不過礙於法律程序,只好秉公處理,將男童送到少年法院歸案,擔心造成心理負面影響,過程中,警方還當起保母,順便宣導法治觀念,最後法官立刻撤銷協尋通報。

文章來源: 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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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move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