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自由時報記者楊培華、盧賢秀/基隆報導〕男子林原群嫌身分證字號末碼4不吉利,不但改名字,連身分證字號也一起改,沒想到反因酒駕被逮4次並被通緝;13日又酒後騎車被逮,他抱怨說,「早知道就不改了!」員警糾正他說,「酒後不開車不就沒事了嗎?」



基隆市警局交通隊員警13日在中正路見一名男子騎著機車,滿臉通紅又有酒味,攔下酒測,酒測值達0.32,員警請男子出示身分證件,男子說沒帶,但自稱「林願德」,並報出身分證字號,員警卻查不到資料,上線查詢資料庫,才發現其身分證字號曾變更,連姓名也改過,且因違反安全駕駛案件,被桃園地檢署通緝,因此將他帶回。

林某到派出所抱怨說,原來的身分證字號末碼為4,認為不吉利,到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只是「改了運氣也沒有比較好啊!」反而從96年起,因為酒駕就被逮了4次,連同這次,共被抓了5次酒駕。

基隆七堵戶政事務所主任孫衡駒說,民眾依法可以申請變更身分證字號,第一次身分證字號是按出生地縣市別編排,如果搬家了,要改身分證字號,必須到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辦,就按戶籍地縣市別編排。

文章來源: 自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omove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