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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0日電)任職於竹南某電子公司的趙姓工程師去年涉嫌偷竊愛慕女同事住處的鑰匙複製,並潛入裝設針孔;當發現廖女另有男友,求愛不成反過來恐嚇對方,今天遭苗栗地檢署緩起訴處分。
起訴書指出,31歲的趙姓工程師,為追求同公司的廖姓女子,去年6月間涉嫌竊取對方租屋處鑰匙複製,並潛入偷拍屋內照片;廖女回家後因屋內出現不明延長線,天花板又被安裝煙霧偵測器,察覺有異,於是搬往同棟大樓其他樓層居住。
趙男發現廖女搬家,又以同樣手法潛入她住處,並在電視內安裝針孔攝影機;廖女發現屋內有不明針孔攝影器材,又趕緊搬家。
趙姓工程師發現廖女已有男友,以手機偷錄她與男友對話,遭廖女察覺有異並保持距離,趙男便不斷傳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恐嚇對方。
檢警搜索趙姓工程師電腦、手機,未發現不雅照片或影片,雙方以新台幣數十萬元和解。苗栗檢方審酌趙男無前科,承認自己不當行為並有悔意,今天依刑法無故侵入住居罪和恐嚇罪,判趙男緩起訴2年,並附但書要求趙不得散布廖女相關資料,否則應賠償廖100萬元。1000610
文章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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