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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一位八十多歲陳阿嬤,坐擁兩千多萬的房產,兩年前女兒離婚從日本搬來一起住,但女兒一喝醉就大鬧毆打母親,陳阿嬤找議員幫忙,女兒卻說要媽媽先給三百萬遺產,拿到錢後女兒簽下放棄繼承聲明書,立刻搬家。



小小十幾坪的房間,這裡是陳阿嬤住了40年的家,原本和她一起住的女兒,因為錢,和老母親反目離家。

兩年前,女兒離婚後,從日本搬回跟媽媽住,只是一喝醉,女兒就會大鬧對媽媽動手,八十多歲的陳阿嬤跑去找議員求助,沒想到女兒一到議員那,開口就說,老阿嬤在板橋價值兩千多萬的店面,女兒說自己也有出錢,要媽媽先給她三百萬遺產,她就搬走。

老阿嬤想不到多年的母女情只值三百萬,心理很難過,而女兒拿到錢後,簽下這張放棄繼承聲明書,馬上搬走,只是這聲明書,雖然有律師見證,卻沒有法律依據,恐怕沒有用。

文章來源: 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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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move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